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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3-09-18 00:01      开始日期: 2023-09-18 00:01      结束日期 2023-09-29 23:59

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促进我省工伤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联合省教育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税务局发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陈琪

联系电话兼传真:0898-65342006

电子邮箱:rstsbsc@hainan.gov.cn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56办公室(收件人:陈琪,邮编:57020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929日。


附件:关于做好实习、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1.认定工伤决定书(参考).wps

2.三方实习协议(参考).wps

3.见习协议(参考).wps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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