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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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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联合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印发了《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4〕12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文件,均明确要求各省要重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通过竞赛选拔培养技能人才,加强竞赛成果转化。2021年12月,我省印发实施了《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竞赛激励、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本《办法》是对《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是规范了分级分类的全省技能竞赛管理制度。竞赛按层级分为省级和市(县)级两级。按类别分为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市(县)级举办的竞赛不分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管理全省竞赛工作,负责省级竞赛计划发布和综合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级竞赛计划发布和综合管理。各级行业部门(系统)、重点产业园区、大型企业负责本级、本部门(系统)竞赛的计划申报和组织管理。
二是规范了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流程和标准。规定了竞赛主办单位应在赛前制定详细的竞赛实施方案,明确竞赛内容、时间、地点、工作机构、奖励设置等内容,并向有关单位或社会公开发布。明确了参加我省各级各类竞赛的选手、教练、裁判员等人员的基本条件,以及赛项命题和考核标准。
三是规范了竞赛经费来源和奖励政策措施。规定了我省各级各类竞赛的奖项设置原则以及奖励标准,按不同级别、类别,竞赛奖励包括奖牌、奖金、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