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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问: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条吗?
2025-06-23 08:01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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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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