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问: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法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