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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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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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