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4-1566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4-09-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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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9-24 11:10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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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各市、县、 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机械培〔2024〕239号)明确,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拟定于2024年12月上旬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选拔推荐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智能硬件装调员(智能传感器与边缘计算方向)、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 S(人工智能视觉技术应用方向)、人工智能训练师 S(人工智能工业应用场景搭建方向)、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S(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方向)、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方向),共5个赛项。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2个组别, 均为双人团体赛。
二、报名条件
在我省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制造类、信息类相关专业的一线教职工, 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各类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 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 且不得跨单位组队。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院校在职一线教职工不得以企业职工或企业兼职职工身份参赛;企业在职职工不得以院校一线教职工或兼职一线教职工身份参赛;具有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企业职工或院校一线教职工身份参赛。
三、选拔推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本次竞赛的选拔推荐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具体负责我省参赛选手报名、选拔推荐等相关工作。各单位按照各竞赛项目报名条件推荐选手, 于10月15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各项目参赛选手的报名情况,按照全国大赛决赛的要求择优确定我省代表队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
四、其他事项
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和其他工作人员食宿、交通、 意外保险等参赛费用由派出单位(个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欧贵雄, 电话: 13976979577。
附件1: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海南参赛选手报名表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