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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次征求《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再次征求《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我厅起草了《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我厅对文稿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98-65200859、65200863;
电子邮箱:zjc_rst@hainan.gov.cn;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57房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编:57020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1-1 海南省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程序.wps
附件1-2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登记成立承诺书.docx
附件2-2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docx
附件2-3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事项承诺书.docx
附件5 海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事项需提交的有关材料清单.wps
附件6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估指标.docx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