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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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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2021年12月31日,我厅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琼人社规〔2021〕26号,以下简称《服务规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服务规程》已施行4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经办实际、最新政策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为此,我厅在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服务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卡申领、制卡、注销等环节,优化完善相关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障卡服务对象范围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调整了第二章社会保障卡申领中社会保障卡申领对象的范围:一是新增持有本省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作为申领对象,进一步便利港澳台居民在琼生活办事。二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的要求,将取得本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外国人新增为申领对象。三是将“本省学生”调整为“本省在读的学生”,已毕业的学生不能再以学生身份申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可参照其他申领对象条件,根据自身需求申领。
(二)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效能
为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在第二章社会保障卡申领中新增“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选择联动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针对原《服务规程》未明确线上制卡时限等问题,为满足群众线上办、快速办、即时办需求,规定“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即时办结,非社会保障卡即时网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制卡时间),线上申领社会保障卡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市县一卡通机构及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应大力推广即时制卡服务”。
(三)整合个人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业务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琼人社规〔2023〕4号),明确规范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经办流程。为统一业务经办标准、提升经办效率,方便各级经办机构规范操作、群众清晰了解业务流程,《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将个人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的相关流程内容予以整合纳入。
三、其他事项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原《服务规程》同时废止,《海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程》施行前已受理业务按原规程办理。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