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读 > 最新解读
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政策解读
2022-01-26 12:43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分享到:

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及出台目的

20131028,我厅会同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17号),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建筑领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到一定作用。

20205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规范设立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了《关于规范设立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牌的设立告示牌内容有关要求、其他事宜四个部分。

二、告示牌的设立

(一)设立主体及位置。设立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位置应在施工现场大门口或作业区人员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结合实际可与“五牌一图”一起布设。

(二)设立时限告示牌应当在工程项目工地开工前制作和悬挂,工程项目完工后60日可拆除。

(三)设立要求告示牌的制作和悬挂要做到坚固耐用,能防风雨,字体规范醒目,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新。规格尺寸要求统一为:宽1.8m×高1.0m,底边距地不低于1.2m,红框蓝底白字,同“五牌一图”一起布设的,与标识标牌相同。

三、告示牌内容

(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劳资专管员等信息。在建项目涉及多家分包单位的,要在备注栏内将相关信息进行明示。

(二)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三)农民工的权益救济渠道。包括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12351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3312345服务咨询热线、海南欠薪投诉小程序二维码等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落实告示制度。告示牌告示的各方责任主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调整变更手续,并重新公示。施工单位设置和拆除告示牌时,应现场拍照(包括告示牌及周围景物、拍摄时间)留证。有两个以上分包单位的应在告示牌中注明。

(二)主动督促指导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应当在实施监管过程中主动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告示牌中涉及到权益救济渠道相关信息,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并按照告示牌样式准确填写相关内容,确保真实有效。

(三)严格依法实施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设立的,依据《条例》第56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降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通知》有效期五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 示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17号)即行废止

相关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规范设立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方式为:0898-65338120   琼ICP备1100233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8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88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主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支持:开普云

琼ICP 11002330 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