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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转档相关事宜
2016-12-12 19:35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办理退休转档相关事宜

目前档案存放在我局并即将到龄退休的人员,怎样申请转递档案至社保局办理退休。

一、存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转档手续: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3)经人社部门鉴定符合病退条件。

二、办理转档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存档证明(托管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病退需提供《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社保清单原件(海口市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5)办理转档手续原则上只允许本人办理,如本人行动不便,需委托他人办理时,须出具委托及受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亲笔手写委托书。

三、办理转档登记时间

(1)在省社保局办理退休:到龄退休当月1至15日办理登记手续;

(2)在海口市社保局办理退休:到龄退休提前一月办理登记手续;

(3)在市县(海口市除外)社保局办理退休: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调档函到我局办理调档,再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转档至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4)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到龄退休提前一月办理登记手续。

四、办理转档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3-4号窗口

提示:如对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有疑问的,可提前携带存档证明、身份证到我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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