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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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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技工院校: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高质量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调整政策,做好2025年度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将通知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禁注册“双重学籍”。严禁技工院校将中职在籍学生录入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重复注册学籍;严禁将中高职“3+2”连读试点项目、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后2年注册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录入信息系统、重复注册学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教育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琼教职成〔2014〕3号)有关规定,中高职“3+2”连读试点项目学生、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后2年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二、严格核查资助名单。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建立月度数据查重比对机制,信息系统按月推送“教育部助学金比对结果查询”和“教育部免学费比对结果查询”信息。相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学校要按月定时查看信息系统,对本部门、本校出现的重复信息,要立即核实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我厅将不定期根据两部下发的比对名单对各技工院校进行核查。各有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应结合日常管理,逐级逐人开展核查,确保每位受助学生符合规定、在籍在校,及时删除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信息,坚决杜绝重复资助。
三、及时注册和维护学生学籍信息。各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为其建立电子档案。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应分别于每年4月30日、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注册。学生学籍发生异动(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复学、注销等)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确保信息系统中学生学籍信息完整有效。各技工院校要及时做好学生资助申报材料的审核、公示与上传工作,注意保护学生敏感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复核和审批工作,并于5月20日、11月30日前,在信息系统中完成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学生的审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维护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系统数据等行为,对套取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补助资金的组织和个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技工院校要对“双重学籍”、重复资助、学籍异动不及时等情况及时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学校自查基础上,相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辖区学校进行核查。我厅将适时联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对学生学籍与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有关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程雅斌 电话:6536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