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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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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申报2018年度省本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90号)精神,经审核,现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申报2018年度省本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和失业保险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2日
联系电话:0898-65380537
联系邮箱:rstsbsc@hainan.gov.cn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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