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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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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更名为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受理并处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报告工作;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左 菲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0898-652009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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