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19-4560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19-03-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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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08-13 09:29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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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2017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目录。今年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8〕11号),对850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为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厅对照省政府公布的850件失效文件目录和人社部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目录,对于以这些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文件(含其他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情形而应废止。现宣布我厅制发的存在上述情形的60件文件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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