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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7-8/2024-1893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4-02-07 10:11
  • 标       题: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07 10:11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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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负责国有企业薪酬监测并开展监督检查。完善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

(九)负责全省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综合管理本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3.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本级);

5.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海南省技师学院);

6.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校(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

(二)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海南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32.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9,082.39万元减少4,849.91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减少4,21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8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1.96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0.69万元等。其中,收入总计64,232.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2,151.34万元,上年结转2,08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4,232.48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7,07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4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0.5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232.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9,082.39万元减少4,849.91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减少4,21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89.10万元,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0.69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073.89万元,占4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41.54万元,占53.46%;卫生健康支出916.51万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1,900.55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45.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03.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三亚技师学院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三亚技师学院场馆场地)维修改造项目减少2,345.8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1,347万元。二是省技师学院就业补助资金减少3,082万元;人员工资调563.02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投入增加1,583.1万元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增加199.14

2.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万元,主要是厅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6.23万元,主要原因厅本级、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相应调增预算(包括新增人员工资、正常晋档晋级工资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9.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58.53万元,主要是2023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进入工程收尾、验收阶段项目预算数相应调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5万元,主要是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中心根据上年实际支出,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5.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0.16万元,主要是厅本级2023年智慧就业等项目已完成,2024年预算数相应减少506.38万元等;二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3年已偿还历年欠缴考务费,2024年考试考务及职称评审管理项目减少约380.13万元,及新增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档案库房设备购置246.05万元、人才服务与管理32万元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1.77万元,主要是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省社会保险统模式信息化项目2024年预算增加419.92万元,及省人社一体化平台项目减少20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传输线路租赁项目减少62万元、省一张网审批对接系统项目减少78.20万元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主要是2024年厅本级减少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办案补助,相应调减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4年预算数为40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3.1万元,主要是2024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增就业大楼省仲裁院受理大厅配套设施设备269.94万元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4.3万元,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2023年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支出情况,相应调增2024年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预算4,796万元;二是2024年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相应调增预算437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5万元,主要是省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57.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9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4新增政务服务与管理项目108万元,及新增线下人才服务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2.8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2万元,主要根据2023年的实际支出,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6.65万元,主要是厅部门各单位根据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相应调增预算各单位人员正常晋档晋级,每年社保障基数相应调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7.01万元,主要是根据2023年职业年金实际支出,相应调增2024预算;按照文件要求将2019-2022年职人员职业年金存量虚账做实,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8.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16.04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减少723.24万元,就业驿站建设项目减少204万元,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减少378万元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06.57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培训历史债务于2023年已清偿,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959.97万元;2024年未安排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1,917.6万元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97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6.38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政策要求,及2023年实际支出,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54.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62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2023年实际支出,相应调2024年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50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新增项目预算26.50万元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3.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2.26万元。主要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逐步将就业见习补贴发放事项下放至市县,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71.5万元。主要2024年不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及省三亚技师学院未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4.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5.53万元,主要是按2024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实际人数测算补贴预算约1,935万元(12,900人×1,500元/人),2024年批复预算1,434.47万元,差额从第二批中央资金中申请。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主要是厅本级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增加270万元,及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新增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万元。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35.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9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技师学院、三亚技师学院新增死亡抚恤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万元,主要是三亚技师学院新增其他优抚支出项目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08万元,主要是厅部门各单位按照2023年行政单位医疗实际支出数,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7.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87万元,主要是厅部门各单位按照2023事业单位医疗实际支出数,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49万元,主要是单位新增调入人员及在职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69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0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594.5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4.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1.65万元,增长62.57%。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省技师学院增加22万元。为落实《海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202321号),新增“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培训项目2024年出国计划,计划安排(柬埔寨)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8人。其中第一批人数为5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项目能力建设与交流;第二批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参加柬埔寨国家技能日。二是省三亚技师学院新增澳门出国(境)团(组)1次,金额0.7万元,为深化琼澳两地技能人才评价等领域的交流,计划赴澳门旅游学院研学。其余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基本持平,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压减0.2万元,厅本级、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2%,省财政厅根据车辆编制数定额核定了车辆运行维护费。2024年厅部门公务用车共2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8.8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3.公务接待费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降低2.02%,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情况:厅本级6.4万元,较上年预算降低3%;其余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其中三亚技师学院1.61万元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含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0.6万元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0.6万元、省技师学院0.68万元。2024年计划接待98825

(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69,463.94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69,46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51.34万元,占89.4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96.76万元,占1.87%;事业收入1,656.70万元,占2.38%;其他收入2,110.00万元,占3.04%;上年结转收入2,249.14万元,占3.2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79.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938.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520.2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2.1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893.86万元。

八、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68,135.84万元(不包含年终结转结余1,32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6.55万元,占34.78%;项目支出44,439.29万元,占65.2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27.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1,891.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5,019.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合计965.41万元,其中厅本级539.64万元、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352.55万元、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3.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1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9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3.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闲置车辆0辆(待调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7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6,054.68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工程项目(厅本级),预算安排1400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底基本完工。本年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和各项工程相关费用,绩效目标是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全面完成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工程和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

2.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预算安排1,876.81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海南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海南丽波技工学校学生“两免一助”补贴发放。绩效目标是技工院校免学费人数达到6,000人次,准确、及时发放补贴,学生辍学率低于3%,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

3.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本级),预算安排9,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购房补贴,及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绩效目标是准确、及时、足额发放人才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保证受补贴对象符合发放标准,保障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使受补贴对象满意度达到95%,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提供人才支撑

4.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预算安排4,678.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惠民补贴,用于建设就业驿站、劳务品牌等工作。绩效目标是为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省技师学院、省三亚技师学院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共1.2万人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新增技能人才 1,000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证书取得率达到80%,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举办招聘会60场次。

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预算安排2,736.10万元,主要用于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开展入职及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等。绩效目标是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完成2024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50名,为基层输送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去向落实率大于90%;2023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流失率低于20%“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达到90%。

6.考试考务及职称评审管理(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预算安排1,227.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绩效目标是完成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举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至少13场次,组织参加考试报考考生人数超过21万人次,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点费用、人员配备标准,及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应试人员满意度,规范和落实专业技术人才证件制度,服务我省人才队伍建设。

7.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见习补贴)项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预算安排1,213.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绩效目标是超过800名青年参加见习,促进见习3个月以上的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80%享受补贴的见习基地数量达到100家积极搭建就业见习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减轻小微企业等各类企业负担。

8.学生资助补助项目(中职)(省三亚技师学院),2024年预算安排2,634.42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人员经费和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具体包括非编人员工资、绩效、四险两金及在编人员差额绩效支出;学生国家级、院级等各级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支出等。绩效目标是保障学院教职工及在校生基本权益;减轻学生负担,鼓励报考技工院校,保障学院生源,服务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9.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一期)项目(省技师学院),预算安排1,077.7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五轴加工中心机床1台,高精密火花机1台,精密慢走丝线切割1台等。绩效目标是设备购置数量≥3台,设备到位及时率≥85%,设备验收合格,设备利用率≥90%,购置成本≤1,077.76万元。

10.学生资助补助项目(中职)项目(省技师学院),预算安排3,324.14万元,用于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缺口、人员和公用支出不足;用于发放学生助学金,免部分学生住宿费等。绩效目标是中等职业学生因贫辍学率≤10%,享受免学费学生的数量≥10,000人,享受免住宿费学生数量≥350人,享受奖学金学生满意度≥90%,补贴发放准确率≥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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