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19-977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19-07-3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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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事务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31 14:5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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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事务
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8人(含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受理并处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报告工作;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综合事务项目属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人员补贴、支付办案辅助人员工资等一系列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科学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依法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人社部下达指标为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0%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综合事务预算资金87万元,省人社厅另划拨4.5万元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用于发放办案人员补贴13.5万元,支付办案辅助人员工资32万元,一般正常事务运行费用支出4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建立并多次完善了《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并严格按照“先申请、后审批、再使用”的审批程序执行。根据财政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支付资金,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45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立案受理数增长了41%。今年结案1095件(含2017年未结案件数),涉及劳动者1098人,结案率95.6%,超过人社部规定的结案率5.6个百分点。共调解和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共1045.19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
(二)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发放仲裁员办案补贴,进一步激发了办案积极性和创新活力,为海南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事务项目符合实现仲裁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及时,资金管理规范,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目标,因此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