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19-9778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19-07-3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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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31 14:5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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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基本性质: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8〕19号)《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勤助〔2017〕66号)。
2.用途和主要内容:用于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免教材费和免住宿费资金。
3.涉及范围:全省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技工院校年度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资助人数达到4000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依据相关资助政策完成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资助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资金已全部到位。分春、秋季分别核算受资助学生人数和各项目资金,并报省财政厅审核,随后下拨至各技工院校,由学校负责资金的落实和发放工作。已于2018年初完成资金的发放与决算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内,已将资金全额拨付至各相关技工院校,于2019年初做好2018年度资助资金的决算工作。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政策,结合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和我省的配套资助政策,每年分春季和秋季汇总相关技工院校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数,核算当季实际需要的资助资金,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由省财政厅核准后拨付至相关各技工院校(民办技工院校由省财政厅拨付至我厅账户,再由我厅下拨至各民办技工院校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依据人社部和财政部有关学生资助的规定执行,各相关技工院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细化本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并按之执行。
2.监督管理
每年9月组织进行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专项核查工作,已于2018年12月完成该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我省的配套资助政策,按照上一年度在校生人数来预算本年度的资金需求。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我省的配套资助政策,按照上一年度在校生人数来预算本年度的资金需求。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完成质量较好。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8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受资助总人数达到4000人以上。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受资助学生涵盖家庭贫困户及建档立卡户学生,学生资助资金能够有效减轻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家庭负担,社会反响较好。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完成,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已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项目依据相关资助政策完成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资助工作。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及时,资金管理规范,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目标,因此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健全资助政策体系。结合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出台,省财政厅、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管理实施细则》(琼教勤助〔2017〕66号)等地方配套资助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免学费的范围,将全日制在校生(包括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的四、五年级在内)全部纳入免学费资助范围,除财政部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共同承担。
(二)强化信息注册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实现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举办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信息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班和建立全省资助工作QQ群交流平台,不断加强各技工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目前全省11所技工学校全部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信息系统完成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报工作,较好的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实现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审核发放流程、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全省各技工院校能够严格按照助学金审批程序,在录取新生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并对申请符合标准学生进行公示,将受资助学生相关资料与证明归档备查。全日制免学费名单汇总表和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分别于每年4月1日和11月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技工院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工作。我厅审核后将复核后的情况和资助人数报送省财政厅。
(四)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管理安全。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确保资助资金管理安全工作,依据部里相关文件精神,对全省11所技工院校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以查促管,规范各技工院校资金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截止2018年底全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相关资助资金结余已全部报送省财政部门,由省财政部门结转至下一学期使用,在下次安排资助资金时相应核减,确保资助资金管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