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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7-8/2019-3738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18-07-23 09:56
  • 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07-23 09:5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拟定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琼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14.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4.海南省技师学院

5.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7.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校

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海南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1)。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1)。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76,812.5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728.22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2016年初结转结余和事业基金弥补差额较2017年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63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59.64万元,占95.38%;事业收入1,001.60万元,占1.46%;其他收入2,171.60万元,占3.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7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9.87万元,占27.54%;项目支出51,248.87万元,占72.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9,078.5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699.06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6%。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22.48万元,增长7.8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24.21万元,占41.4%;教育(类)支出18,186.02万元,占28.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38.92万元,占27.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6.31万元,占0.71%;农林水(类)支出18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1,115.4万元,占1.7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4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64,54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项目实拨经费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未包含在我厅支出决算数据中。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当年资金未来得及开支,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0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属于中央资金安排的支出未包含在我厅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7.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未包含在我厅年初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12,75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决算中包括年中追加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及人员调资增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进度调整,部分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72.37万元,支出决算为5,7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9.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进度调整,部分资金当年未使用,结转下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2.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5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依照评选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数较预算少,博士后补助资金实际支出较预算小。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经费预算划拨调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633.8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5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完成验收,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此外因政策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暂停执行。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900.49万元,支出决算为8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节约资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27.41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完成验收,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助资金部分使用中央资金支付,省级预算经费结余。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8.12万元,支出决算为4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8%,与年初预算持平。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预算。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非税收入计划未完成,影响预算及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非税收入计划未完成,影响预算及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二次分配经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7.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二次分配经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二次分配经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优抚支出增加。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实拨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预算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4.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5.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3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收到并转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6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非税收入计划未完成,影响预算及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较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55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1万元,完成预算的5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各项财务制度及预算,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27万元,占2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80万元,占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4万元,占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2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等,主要用于国(境)外培训及出访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4.28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年度出国计划安排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9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6年度增加9.88万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经有关部门同意购置1辆公务用车,同时运行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4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部委来琼指导及外省相关单位调研考察等。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99个,来宾528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48万元,下降28.03%。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217,96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达到申报设定绩效目标。

组织厅机关及省技师学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1,3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需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都按要求开展了评价,各项经费用途均为保障职责履行,项目实际完成率及质量达标率等指标情况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真实。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厅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较低。二是基层经办力量薄弱。三是部分政策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努力提升政策吸引力。二是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完善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简化经办流程;利用手机APP,开展第三方缴费业务。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评得分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17年计划招募人数为100人,实际招募人数为91人。原因是“三支一扶”计划吸引力相较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而言较弱,且为确保人员质量,严格按照招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把关。下一步改进措施: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吸引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附件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运行经费1,252.33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82.6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6.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省技师学院教学用车及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45,653.2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1,627.24平方米,业务用房70,189.5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93,836.44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七)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专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指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及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指用于公务员招考方面的支出。

(二十)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持。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三)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技工学校支出。

(二十四)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至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四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四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指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四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五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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