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5-0231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5-12-0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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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扬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海南省获奖选手和为参赛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 文 号:琼人社发〔2025〕85号发布日期: 2025-12-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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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扬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海南省获奖选手
和为参赛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琼人社发〔2025〕8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成功举办。海南省代表团88名选手参加82个项目的比赛,取得3枚铜牌和37个优胜奖的成绩。为表扬先进、激发干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4〕1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获奖选手和为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具体如下:
一、对铜牌奖获奖选手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优胜奖获奖选手按成绩排名4—5名、6—10名和其他名次3个等次,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二、对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给予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优胜奖及以上竞赛项目的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按选手所获奖金标准(双人赛项目按选手个人奖金额标准)发放集体奖金,由选手培养单位按团队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并颁发“优秀指导专家团队”证书。
四、对积极组织参赛、为竞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五、对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的选手培养单位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分别给予19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的入围集训补助。
六、上述奖励资金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经费支出,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统一发放。
希望受表扬奖励的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竞赛成果转化。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附件:
1.通报表扬单位名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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