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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7-8/2023-0521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3-12-08 11:57
  • 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琼人社发〔2023〕112号发布日期: 2023-12-08 11:5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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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

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

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人社发〔2023112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会、团委,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现将《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总工会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231127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

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顺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形势需要和高质量充分就业导向,聚焦解决我省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业更稳定,权益保障更充分,提升社保、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农民工共建共享城镇发展成果、更好融入城镇的良好格局,让进城农民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

二、主要举措

(一)做好进城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持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就业援助、“优选岗位全省送”“百企千岗促就业  勠力同心自贸港”工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实现近三年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145万。依托全省城镇就业驿站、社区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用工咨询、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推进“1+N”就业公共服务。依托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南好就业小程序及全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归集岗位,对接农民工和用工单位需求。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等“三支队伍”,到2025年,全省“三支队伍”人数不少于8000人,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3万人次。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培育计划重点培育“热带新农人”“琼筑劳务”“海南新能源汽修师”等劳务品牌,增育有自贸港特色的劳务品牌4个。举办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提高品牌影响力。完善以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为中心,分别辐射琼北5市县、琼南9市县省内劳务协作平台,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以新生代农民工、大龄低技能农民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整合工会和社会资源,加强工会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为大龄农民工开发保洁、保安、仓管、管护等辅助性或其他领域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总工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落实

(二)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和素质。指导各市县结合本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定期发布和调整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开发具有地方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培训项目供给,引导企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面向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省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根据职业学校专业办学特色和农民工生产生活需求,组织安排专业教师到乡镇开展农民工生产生活技能专项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按职责落实

(三)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深化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救助工作。落实《海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指导市县做好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引导支持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深入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事中事后监管活动,积极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力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落实《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为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在门户网站公布欠薪举报投诉电话,督促各市县及时接收窗口、电话、平台等渠道农民工欠薪维权诉求。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权益法律服务行动,组建普法志愿小分队赴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服务。开展“仲裁普法进园区 惠民惠企践初心”“百场法律大讲堂”等普法宣讲活动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仲裁微课堂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农民工权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以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化解争议。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速裁庭,优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在春节前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深化“法院+司法+人社+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按职责落实

(四)加大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鼓励海口、三亚等人口净流入城市、重点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有条件城镇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完成省政府下达各市县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筹集任务,推进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产业园区筹集改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落实《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指导市县住房城乡部门对不符合标准化管理的建筑工人宿舍进行整改,切实改善建筑工人住宿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落实

(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进一步规范各地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全保障”。2024年进一步增加公办学位,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同等按照城镇居民子女办理入学。各市县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热线,加强对随迁子女学习和生活上的关系帮助。依托“童心港湾”项目,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自护教育、心里健康、素质教育等服务,减轻农民工后顾之忧。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走访慰问,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和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依托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设施为儿童提供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素质培养等服务。组织开展“感恩祖国·拥抱未来”工会夏令营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按职责落实

(六)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力度。持续开展“就业敲门”“晴天行动”等针对失业农民工、就业困难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帮扶活动,抓好困难农民工的就业帮扶工作。在农民丰收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活动,慰问农民工劳模、海南最美农民工、在档困难农民工、一线农民工等各类人员。推动衔接临时救助与低保、失业保险等制度。落实就业奖补政策,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规定的,给予单位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急难的农民工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按职责落实

(七)大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开展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崇尚劳动、勤劳致富的农民工典型,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增强农民工社会融入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劳动竞赛、技能竞赛,充分调动农民工参与积极性。做好送清凉、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工会服务品牌,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建设工会会员单位建筑工地开展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休息、饮水、充电等贴心服务。推进职工之家等阵地建设,规范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不断扩大站点服务和辐射范围。聚焦道路货运、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加大青年社会组织对青年农民工的吸纳。(省总工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落实

(八)提升农民工办事便利。打造县(区)级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政府+企业+劳动者”劳动关系可复制可推广服务模式,实施清单化管理,整合劳动关系、综治、调解、信访等工作职能,融入调解仲裁、用工指导、招聘就业、技能培训等核心内容。在全省现有200多家就业驿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形成“党建+就业”“社区服务+就业”“精神文明实践+就业”“残疾人帮扶+就业”“银行+就业”等便捷服务模式,多措并举,在全省逐步形成城区15分钟的就业便民服务圈。依托“海南工会云”APP,把网上工会作为工会联系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重要平台。规范农民工会员关系接转,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动态更新,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会员管理和流转服务网络工作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局、省总工会按职责落实

(九)加强党建引领。指导非公企业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注重在农民工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党建带工建,聚焦道路货运、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重点行业,深化建会入会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农民工聚集的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省农民工办、省总工会、团省委按职责落实

(十)激发农民工参与社会建设的内生动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提升农民工就业意愿,进一步促就业、增收入。加大“三支队伍”挖掘力度,制作宣传海报、动画视频等,通过海南日报、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视听海南等媒体加强宣传,讲好就业创业故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按职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项民生举措。各市县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问题,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实效。相关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工对口指导各市县行业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统筹协调,并按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适时实地督导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三)及时总结。相关单位要动态掌握活动进展,做好开展活动场次、实施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等情况统计,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开展分析研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视情牵头开展进展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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