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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7-8/2022-8902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2-07-05 16:13
  • 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海南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7-05 16:1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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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海南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现就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海南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给我省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各1名(个)。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每个表彰项目最多推荐1名(个)候选人(单位),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主要指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下同),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优先推荐特级大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报送《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1)《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申报表》(附件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申报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对推荐对象及材料进行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市县、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受保密规定限制不宜公示的除外,下同)。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面向一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对象应具有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评选推荐的部署工作,尤其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单位,要一一宣传到位、部署到位,确保各单位广泛参与。

(三)坚持审慎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组织推荐,对伪造事迹材料和不按评选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将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避免重复申报。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不得推荐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重复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和《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附件6),对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并于7月29日前报送我厅,逾期申报无效。相关表格可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2.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申报表

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申报表

5.申报材料要求

6.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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