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1-8788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1-06-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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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选工伤预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6-17 09:47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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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征选工伤预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49号),现拟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并公开征选相关专业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熟悉并能遵守国家工伤保险、工伤预防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具有工伤保险、安全生产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二级)及以上技能水平。
(四)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工伤预防及相关工作。
二、专家主要职责与待遇
(一)工伤预防专家主要职责
1.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方案提出评审意见。
2.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3.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等其他工伤预防工作。
(二)专家待遇
专家开展工作按我省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享受劳务费。
三、征选流程
(一)征选专家库人选主要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自己报名。
(二)参与征选的人员要提交《海南省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于2021年7月5日前发送到rstsbsc@hainan.gov.cn邮箱。
(三)报名截止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报名材料进行研究,确定入选工伤预防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并负责与专家联络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后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可随时推荐和自荐,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专家库人员。
(三)有条件的市县可参照制定本地区工伤预防专家库,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可邀请已建立的专家库里的专家开展有关工作。
联系人:工伤和失业保险处 方玲
联系电话:6531153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