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4-2848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4-11-2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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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保证人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26 16:3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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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根据《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保险公司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其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海南分行、地方性商业银行,财产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专业工程担保公司。
二、征集程序
(一)报名。有意愿应征且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相应条件(附件1)的银行、保险公司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自愿报名。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领域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被监管部门接管或托管的单位不得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银行、保险公司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只能一家应征。
报名方式:报名应征单位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及相应资料(附件3),一式三份(附本单位具体资料目录封装)提交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346室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未按时提交资料、资金存储证明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核。依照提交材料并结合查询信用情况进行初核,发现报名单位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应征资格。
(三)资质评审。采取交叉评审的方式,由报名的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分领域抽签决定评审对象,依照评审细则,从服务能力、服务业绩、风险控制、信用评价、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将入选单位名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间,工程担保公司按照规定存储风险保证金,公示期满未存储风险保证金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社会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名录向社会公布并印发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市县从名录中选用保证人。
(六)入选保证人管理。入选保证人每月10日前应向海南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上传本公司在上个月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其日均存款余额不得低于1600万元人民币,未上传者不得承接新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工程担保公司在保总额不得超过其日均银行存款余额的30倍。每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入选名录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报名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346室
联系电话:0898—65200887
特此公告。
附件:1.征集条件
2.报名登记表
3.提交资料清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征 集 条 件
一、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依法注册,并在海南省内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保函业务服务。
二、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条款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并在海南省内设有总部或经总部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保函业务服务。
三、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并在海南省内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以工程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保函业务服务。
附件2
报名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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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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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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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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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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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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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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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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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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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提交资料清单
一、银行
1.营业执照;
2.金融许可证;
3.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本机构上一年末不良贷款率及总行拨备覆盖率);
4.开展农民工特色金融服务相关文件资料;
5.配合人社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资料(文件、图片、截图、报道等);
6.服务方案(服务团队设立、人员配备、制度机制建立、支付赔付规范、计划、特色服务等内容)文件、担保合同和保函标准文本。
二、保险公司
1.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省级公司2024年保费收入;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产品条款及有关备案文件;
5.已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业务合同、保函(单)、发票(提供1套);
6.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4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证明资料;
7.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4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证明;
8.省级公司单笔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案件最大核赔权限文件;
9.省本级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第三季度);
10.服务方案(服务团队设立、人员配备、制度机制建立、支付赔付规范、资金存储计划、特色服务等内容)文件、担保合同和保单标准文本。
三、工程担保公司
1.营业执照;
2.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实缴注册资金银行凭证,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实缴资本金证明;
3.本省银行存储1600万元存款证明及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的《赔付保证金账户资金管理协议书》;
4.工程担保公司或其所属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额度授信协议;
5.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6.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7.全部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10月);
7.内控制度(内控合规、承保赔付、财务管理、客户服务、风险控制、额度控制等)文件;
8.2023年以来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发票号清单;
9.服务方案(服务团队设立、人员配备、制度机制建立、支付赔付规范、资金存储计划、特色服务等内容)文件、担保合同和保函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