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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7-8/2024-3021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成文日期:2024-04-01 16:03
  • 标       题: 关于开展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01 16:0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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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开展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晴天行动”,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更加积极的帮扶和支持举措,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在全省开展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我省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城乡劳动者,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攻坚2024年6月30日前实现长期失业人员联系率40%以上,服务率40%以上,力争达成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万人目标;9月30日前实现长期失业人员联系率80%以上,服务率80%以上,力争达成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左右目标。

本通知所指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年龄。

二、实施步骤

(一)建立就业服务名册。结合系统3月筛查下发及各市县自查4月新增的长期失业人员名单,各市县开展排查,掌握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就业创业意愿、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开展失业登记注销工作,从而建立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名册(截至4月20日),支撑后续的联系、服务工作,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名册中基本不存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

    (二)全面开展联系服务。根据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名册采取“大数据+铁脚板”方式,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档立库,动态更新台账(见附件2),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信息清、服务需求清、经过结果清。5月至9月,对尚未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并回访就业结果;对有培训意愿的,推介就业扶持政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开业指导、担保贷款、场地孵化等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继续按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晴天行动”要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建档、帮扶工作;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推转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民政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密集服务,切实提升联系率、服务率、就业率。

(三)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市县要按照人社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及有关规定,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注销其失业登记:

1.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处于就业状态: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此条慎用,应加强核查

4.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失踪等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就业登记、死亡(社保)的,通过业务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后予以注销;其余情形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基层平台调查核实情况后,告知本人符合注销失业登记条件(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后,在系统注销。

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要提高认识,把开展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做好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作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积极协调当地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动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驿站、乡村振兴队、社区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扎实服务、持续跟踪,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能力提升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立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服务队伍;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失业登记和注销的相关规定及就业援助有关政策宣传及时宣传特色做法、典型事迹、典型人物营造支持就业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月对市县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各市县应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及特色亮点。

附件:1.海南省开展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统计表

2. 长期失业人员联系服务登记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处,张陈丽电话:65239232


      抄送: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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