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19-4897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19-04-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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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征集第五批海南省创业导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4-08 16:08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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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8〕56号),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我省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我省创业者提供支持和服务,我局将于近期启动第五批海南省创业导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职责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的其他公益性工作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任务。
二、导师权利
(一)创业导师按“志愿、公益”原则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导师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培训授课等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二)每年可参与“金牌导师”评选。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在年度考核评定为良好以上的导师中,结合创业服务成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金牌导师”。
(三)参与创业导师学习交流活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组织和推荐创业导师参加各类人才评选、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参与优秀创业导师的宣传推广。对指导帮扶创业者的优秀创业导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依托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五)重大专项活动和创业导师的重要成果,将被以适当形式报有关行政部门参考或报省领导参阅。
三、创业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创业服务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海南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四)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创业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工作。
四、征集对象
(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对创业工作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的业务负责人;
(三)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行业的社会服务机构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
(四)自主开办或管理企业5年以上,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人士或企业管理者;
(五)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市场分析、风险投资、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从业人员;
(六)取得省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讲师(培训师)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士;
(七)经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五、征集步骤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4月15日前,将《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njyjrcc@163.com。
(二)审核考察
成立由3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察:
1.材料审核: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背景调查: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
3.筛选人员:结合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于材料真实、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的申请人,将直接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于还需要进一步面对面接触考察的申请人,将列入待考察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组织评审小组专家对待考察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5.确定人选:会议讨论拟聘用的导师人选,并报局领导审批。
(三)公示
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任
结合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启动仪式,举办导师聘书颁发仪式,为新聘用导师颁发聘书。
联系人:吴钟声;
联系方式:0898-65303502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9年4月8日